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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台十条措施 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8日 10:58 浏览次数:

毕业季已到,为了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营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良好氛围,提振高校毕业生信心,稳就业促创业,近日,厦门市人社局联合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发布厦门市促进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条措施。

措施包括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支持企业吸纳就业、扩大政策性岗位规模、提高招聘实效、激发人力资源机构活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提升就业能力、提供暖心就业服务、强化就业兜底帮扶和做好就业宣传引导等。

支持企业吸纳就业

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岁-24岁青年,2023年12月31日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毕业年度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023年12月31日前首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并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满3个月后,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3个月的岗位补贴。

扩大政策性岗位规模

组织相关国有企业学习国有企业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指导国有企业用好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确保国有企业新增岗位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接收高校毕业生人数不低于去年。

实施城乡社区就业计划,原则上2023年所有新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全部面向高校毕业生开放,其中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数量超过上一年度。

提高招聘实效

人社部门持续开展“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职引未来”等线上线下招聘服务,9月底前,市人社部门每周至少举办1次专业性招聘活动、每月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招聘活动,各区人社部门要定期组织小型专场招聘活动。

各高校结合“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活动成果,在6月份至少举办1次校级综合招聘活动,各二级院(系)至少举办1次小型化、专业化招聘活动。

大型综合性招聘活动要分区分类,通过现场签约、直播带岗等方式营造氛围,吸引更多毕业生进场求职。

激发人力资源机构活力

鼓励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常态化参与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服务,通过线上线下结合、跨区域协同等方式,为毕业生等青年集中推荐优质就业岗位和多样化就业服务。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加组织、人社等部门组织的人才招聘、赴外招聘等活动。根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加招聘活动情况和推荐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综合情况,优先推荐省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领军企业。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推动全市所有银行开展受理创业担保贷款业务,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支持。

开展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技能提升行动,引导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人社部门根据需求制订培训项目清单,合理安排培训时间,于8月底前组织开展针对性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加大就业见习岗位募集,力争全年募集见习岗位不少于2000个,促进更多未就业毕业生就业见习。

提供暖心就业服务

对毕业时暂未落实就业,继续在学校所在地求职或参加技能培训的毕业生,为其提供免费住宿至8月底。

各区面向来厦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要落实好“五年五折租房”补贴政策。

市区两级工会等群团组织要主动联系即将入职毕业生,关心其衣食住行,提供生活便利,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增强毕业生归属感。


原文链接:https://www.xm.gov.cn/jdhy/rdhy/202307/t20230703_2771663.htm